2014年全国海钓锦标赛(嵊山站)暨国际矶钓精英邀请赛(矶钓)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舟山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体育局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海钓委员会
舟山市嵊泗县人民政府
中国体育报业总社大型活动中心
舟山市体育局
舟山市体育总会
三、协办单位
嵊泗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
嵊泗县嵊山镇人民政府
浙江省钓鱼协会
舟山市钓鱼协会
四、赞助单位:
长春凹凸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澳士玛国际钓具连锁总部
五、官方媒体
《中国体育报》、华奥星空网、中国钓鱼运动网、《搏鱼天下》杂志
六、新闻媒体
央视五套、全国体育联播平台(含7家卫视: 东方卫视、山东卫视、江苏卫视、辽宁卫视、湖北卫视、新疆卫视、江西卫视、内蒙古卫视)、四海钓鱼频道、湖南快乐垂钓频道、《中国钓鱼》杂志、《户外钓鱼》杂志、《钓具博览》杂志、《钓鱼人》杂志、《海峡钓鱼》杂志、《时尚钓鱼》杂志
七、竞赛日期
2014年9月26日-29日
八、比赛地点
嵊泗列岛
九、比赛项目
1、浮游矶钓对象鱼(鲷类)团体总成绩赛
2、浮游矶钓对象鱼(鲷类)个人总成绩赛
3、浮游矶钓对象鱼(鲷类)个人单尾重量赛
4、浮游矶钓非对象鱼(综合鱼类)个人单尾重量赛
十、参赛单位
各队伍采取邀请制, 由组委会按名额分配直接邀请每队由3人组成(其中领队1人)。限报36队,108名运动员,额满为止。
十一、比赛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浮游矶钓,二天二轮抽签轮赛办法,每天一场,每场4--6小时。
2、钓具自备,每人限一竿一线一钩,备用竿不得同时入水,自钓自取。
3、所有选手均由抽签决定赛区、钓位和上礁顺序,每个钓位之间距离不少于6米以上。
4、为保证赛事公平公正,打窝料由大会提供,由组委会配给每位运动员每场饵料:4砖3粉;钓饵: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5、为保护海洋资源,维护绿色环保,大会组委会配备饵桶在赛事结束后刷积分卡同时将饵桶交回,如丢弃、丢失者加罚积分3分,生活垃圾必须随身带回。25厘米以内(头至尾叉)的对象鱼获,以及125克以内的斑类等鱼种必须放生,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违者取消比赛成绩乃至取消比赛资格和团体成绩。
6、运动员参赛时必须身着规范标准的救生衣和防滑鞋,否则谢绝参赛。
7、运动员所钓获的有效鱼,必须在比赛结束上船时,交与裁判员装袋签字封存,其它方式一律无效。
8、此次比赛规则按照中国钓鱼运动协会海钓竞赛规则执行。
十二、成绩计算办法
1、个人总成绩按两天分区所得积分之和计算(采用倒积分制,成绩优者得1分,次者得2分,以此类推)。得分少者名次列前。如相等,则按单场得分少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个人总重量评定,重量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团体总成绩按全队得分之和计算,少者列前。如相等,则按单人总分得分少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3、对象鱼(鲷类)单尾重按每个人两天中所钓获对象鱼(鲷类)中最重一尾计算,排列名次。
4、非对象鱼(综合类)单尾重按每个人两天中所钓获非对象鱼(综合类)中最重一尾计算。(河豚、鱿鱼、海鳗不计成绩)。
5、称重计量采用电子称,以克为单位,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竞赛奖金金额总计人民币 8万元。具体奖项、奖金分配如下:
1、对象鱼(鲷类)团体总成绩录取前3名
第一名 3000元
第二名 2000元
第三名 1600元
2、对象鱼(鲷类)个人总成绩录取前名8名
第一名 20000元
第二名 15000元
第三名 8000元
第四名 6000元
第五名 6000元
第六名 5000元
第七名 3000元
第八名 2000元
3、对象鱼(鲷类)个人单尾重录取前3名
第一名 3000元
第二名 2000元
第三名 1000元
4、非对象鱼(综合鱼类)个人单尾重录取3名
第一名 1000元
第二名 800元
第三名 600元